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今年在全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强化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建立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闭环,打造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体系,努力形成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良好局面。现就我镇活动开展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镇各党支部(党委、总支)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不断净化和积极营造、维护全镇良好政治生态。一要深刻理解上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党委、纪委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扛稳、抓牢、做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一贯要求和坚强决心。二是清醒认识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少数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认识存在偏差,出现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第一责任人”责任片面化,“一岗双责”责任口号化现象,导致责任压力未能有效传导,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准确把握工作的目标定位。要进一步明确管党治党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努力达到三个“更”,即:知责明责更清晰、履责尽责更到位、督责问责更有力。
二、工作安排
“四责”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党委(总支、支部)主体责任是统领,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基础,四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各纪检委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支部书记自觉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履职尽责,有效推动全镇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年初已签订责任清单,以附后责任清单为准。)
三、工作保障
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强化年活动是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推进,确保取得成效。一是落实履责报告制度。党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各村党总支书记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分别向镇党委和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镇党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有关党总支书记工作报告。镇纪委每年年初要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和镇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镇三班成员每年年初要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报告年度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规范党支部接受评议制度。各党支部书记述廉报告每年年初报镇纪委,接受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对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评价情况纳入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使用依据。三是推行纪委约谈制度。针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时,或者出现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在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方面有不良行为等情形的,由镇纪委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及纪检委员,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措施和时限,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组织检查考核。强化考核问效,镇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集中通报,以严格的督查来不断增强各责任主体履责尽职的自觉意识。每年对各村(居)、各单位落实“四责联动”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五是严格追究问责。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不认真履行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通报曝光制度,既通报典型案件查处直接责任人情况,又通报追究领导责任情况,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